全球征税是个出现频率很高,但又是一个很容易被混淆的概念,在讨论它的时候经常会发生讨论双方其实在说两种不同意义上的全球征税的情况。
首先,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对本国的税务居民实行全球征税。税务居民是个税务上的概念,绝大多数情况下和国籍无关。简单而言就是如果你常住在我这里,那么你全世界范围内的收入都得向我缴税。这就叫全球征税。大多数国家把“常住”定义为在一个年度里累计在本国居住至少 183 天。所以,如果一个美国人在中国住了超过 183 天,那么他在美国的收入也得向中国缴税。但如果一个中国人常年居住在美国,那么他在美国的收入就不需要向中国缴税。这是因为在第一个例子里的美国人是中国的税务居民,而第二个例子里的中国人不是中国的税务居民。是不是中国的税务居民和是不是有中国国籍没有关系,只看是不是在中国境内居住了足够长的时间。
尽管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以居住地,而不是国籍来定义税务居民,美国和一个东非小国厄里特利亚(Eritrea)是目前世界上仅有的两个不仅以居住地而且以国籍来定义税务居民的国家。拿美国来讲,只要你拥有美国国籍或者美国绿卡,不管你居住在哪里,你都是美国的税务居民,从而你必须就你全球的收入向美国政府缴税!这是很多人说美国是全球征税时想表达的意思。
换个角度讲的话,这两个全球征税的基本概念其实是一致的,即:税务居民必须就他全世界的收入向他所在国缴税。混淆是来自于于美国定义的税务居民不仅根据居住地,而且还根据国籍。这种定义在全世界范围内非常罕见。
读着还有些头大?只要记住这个例子也许就可以搞清其中区别了:一个住在美国的中国人在美国的收入不需要向中国政府缴税;但一个居住在中国的美国人他在中国的收入也必须向美国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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